垃圾填埋场夯地基处理方案的选择:
《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》(GB50025-2004)的规定,根据湿陷性黄土的湿陷等类及湿陷层的厚度可选用不同的处理方法,夯地基的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几种:(a)挖除换填和加固法,一般顺利处理深度1-2m,适用于面积不大的较浅土层;(b)躲过湿陷性黄土或直接传力于较好的持力层法,常用的方法是桩基础,但处理费用一般较高;(c)从结构上改变湿陷性黄土,从而消除黄土的湿陷性。对于不厚度的湿陷性土层则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,如冲击碾压(一般顺利处理深度在4m以内)、夯(一般顺利处理深度可到5-7m)、孔内夯和孔内夯(一般顺利处理深度可到10m至10m以上);(d)对于深度大、面积广的湿陷性黄土层,则可采用预浸水法或大直径空心薄壁灌注桩法,其处理深度可达30m。
由于该场地填埋区内湿陷性黄土分布广,厚度不均,而且为构建填埋库区,需形成较多陡坡(一般1:2~1:4),采用单一的处理方法较难供给设计要求,故而在设计及施工过程中根据不同部位经技术经济比较后,综合考虑采用以下几种处理方案的组合方式:
(1)根据勘察报告的勘探孔情况及现场开挖情况,对库区平整后湿陷性黄土厚度不过1m的,应完全去掉后,采用粘土进行换填,分层碾压密实,压实系数不小于0.95;
(2)对库区平整后湿陷性黄土厚度过1m的,应在设计高程上预留1m的覆土,采用夯方法进行处理,检验合格后再进行开挖,供给设计标高要求;
(3)对于边坡较陡的地形部位及设计边坡部位,应挖不小于0.5m,采用重型机械遍压密实后,采用粘土进行回填,分层碾压密实,压实系数不小于0.95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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